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并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作为我国能源领域颁布的首部统领性法律,《能源法》明确了在“双碳”战略目标下能源品类的管理范围。在可再生能源方面,《能源法》提出,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最低比重目标;对传统化石能源,《能源法》明确,将发挥煤炭“在能源供应体系中的基础保障和系统调节作用”“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石油、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增强石油、天然气国内供应保障能力”。《能源法》同时首次将氢能在法律层面上纳入能源管理体系。
【新闻讲述】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能源与绿色低碳发展研究部部长景春梅:《能源法》是我国能源领域具有统领性的根本大法,此前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单行法,但作为全球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顶层法律的缺失使我国能源法律法规体系顶层设计长期处于空白状态,《能源法》的出台填补了这一空白。
《能源法》具有鲜明特点,突出“能源安全、能源转型、新业态”3个关键词。能源安全与能源转型是其核心要义,尤其在“双碳”目标背景下,《能源法》明确了国家能源发展的基本政策导向和基本立场态度,即在确保能源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优先发展非化石能源以替代化石能源,且替代过程需安全、可靠、有序。
此外,《能源法》对新业态新模式和新品种也给予高度关注,如氢能、生物质能、海洋能,以及分布式与集中式能源融合、多能互补的综合能源服务、绿证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等,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特点,为统筹安全与转型、面向未来提供了根本遵循。
对于石油化工行业而言,《能源法》既肯定了其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中的重要地位,明确要求加大国内石油、天然气供应,以降低对国际市场的依存度;又指明了其转型方向,即用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这要求石油化工行业在生产过程中更多使用绿电等绿色能源,提高产业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近期出台的加快清洁低碳氢能在工业领域应用的实施方案,也体现了石油化工行业在保障能源安全前提下的转型趋势。

12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首批21家国家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名单,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高端化学品中试平台、宁东现代煤化工中试基地等7家石化化工中试平台入选。石化化工成为入选名单数量最多的领域。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12月27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7月27日,中景石化全球最大烷烃一体化生产基地建成投产,形成年产280万吨丙烯、380万吨聚丙烯的全球最大烷烃一体化产能。
7月17日,世界化学工程联合会、亚太化工联盟、中国化工学会联合发出名为《拥抱范式变革智造绿色未来》的北京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