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鲁西化工发布公告称,鲁西化工与沧州大化、中化塑料拟共同投资设立中化聚碳酸酯销售(聊城)有限公司。
据了解,合资公司拟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万元,其中:鲁西化工出资255万元,占比51%;沧州大化出资150万元,占比30%;中化塑料出资95万元,占比19%。三方均以自有资金出资。经营范围为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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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集团于2020年12月承诺在五年内通过运用资产重组、业务调整、委托管理、设立合资公司等多种方式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中化国际与鲁西化工之间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2021年9月,中国中化承诺在五年内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置换/转让、业务合并/调整或其他合法方式解决中化集团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合并后新增的同业竞争问题,其中涵盖鲁西化工与沧州大化在聚碳酸酯业务领域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上半年聚碳酸酯业务收入占公司营收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46%、8.89%。该业务收入占比相对较低未超过30%,参考《(首发)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7号》关于同业竞争认定的相关规定,经研判相关同业竞争对公司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为切实履行国有股东出具的同业竞争相关承诺,减轻同业竞争对公司的不利影响,依照原承诺约定的解决路径,鲁西化工与沧州大化、中化塑料拟通过设立合资公司方式履行相关承诺,同时提高上述三方在聚碳酸酯业务上实现更好的销售协同性,整合三方在该领域的销售资源,进一步完善并做强公司销售产业链布局,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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