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新网讯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到2027年,我国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发展将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储备更加丰富,培育布局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高价值专利,保护力度不断加大,转化运用水平持续提升,风险应对能力稳步提高。
《意见》强调,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TOPCon电池、背接触电池、异质结电池等技术进步,并面向钙钛矿、叠层电池等前沿技术,靠前储备基础专利。同时,引导企业在逆变器、关键原辅料、设备及光储融合、智能管理系统等上下游环节加强创新与专利培育。要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提供专业高效的专利预审服务,进一步畅通专利优先审查“绿色通道”,并支持企业利用专利审查高速路(PPH)通道开展海外布局。
针对光伏产业知识产权纠纷,《意见》提出,一方面,将建立全链条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监测机制,建设产业知识产权数据库,定期发布风险预警报告。另一方面,将指导光伏产业聚集地区建立专利纠纷解决专门机制,并推动建立跨区域联合审理机制,加强技术调查官和鉴定体系建设。文件特别强调,将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定期将行政裁决案件信息抄送工信、国资、海关等部门,以有效规制故意侵权、重复侵权行为。工信部门将根据核心专利评议及行政裁决结果,加强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动态管理。海关将依法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光伏产品进出口。
《意见》要求央国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决杜绝制售、使用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行为。鼓励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企业承诺产品不存在知识产权违法侵权情形,并将行政裁决或司法生效判决结果作为央国企采购招标的重要依据。
在应对日益增多的海外知识产权挑战方面,《意见》提出健全光伏产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充分发挥海外纠纷应对指导光伏产业分中心作用,协同应对海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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