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承包商管理之殇—— 如何堵住致命安全漏洞?

危化品企业对承包商的管理主要涵盖两大维度:一是企业层面的外部管理,包括资质审查、培训教育、安全交底、监督检查等关键环节。二是承包商自身的内部管理,涉及安全管理体系、安全资金投入、人员专业能力提升等内容。当前,危化品企业承包商事故频发的现状,凸显了管理聚焦重点、破解核心症结的迫切性。本文基于2013-2024年危化品较大以上事故数据,聚焦承包商管理相关事故,从作业审批、资质审核、培训交底、现场监管4个维度剖析原因并提出防控建议,为行业安全管理优化提供实践参考。

2013-2024年,全国共发生化工和危险化学品较大及以上事故145起,其中因承包商管理不当引发的事故28起,造成123人死亡。此类事故占较大以上事故总数的19.3%,占事故总死亡人数的38.2%。其事故后果严重性与占比显著不匹配,凸显了承包商管理在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中的关键地位。

对28起承包商事故进行系统性解构,在作业审批环节,制度失效沦为事故直接诱因,作业审批管控缺失是承包商事故最核心的直接原因。此类事故的核心症结在于:承包商作业人员专业素质不足,风险识别能力薄弱,存在侥幸心理,违章蛮干;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空转”“纸面化”,对作业审批流程缺乏有效管控,气体分析环节的缺失或不规范,进一步加剧了事故风险。

在资质审核环节,分包失控导致安全责任断裂。承包商资质管理存在显著漏洞,资质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仍发生较多事故。核心原因在于分包链条失控。

在培训交底环节,形式主义导致风险认知不足。承包商培训教育存在四大突出问题:一是“简单化、通用化”,培训内容与具体作业风险、工艺设备特点、现场特殊环境严重脱节,缺乏针对性;二是“复杂化、课堂化”,培训缺失现场实地讲解、模拟操作、应急演练等实操环节;三是“纸面化、断节化”,培训沦为应付检查的形式;四是“功利化、违法化”。

在现场监管环节,“以包代管”造成风险失控,现场监管缺失是承包商事故的重要推手。具体原因包括——责任认知错位:企业误将承包合同视为安全责任“外包”的依据,认为支付费用后即可转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法律风险。这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严重误读。监管体系缺失:缺乏明确的监督管理计划、充足的监管人力资源和有效的监管机制。监护机制失效:企业对忽视其在实时风险监控、应急第一时间响应中的核心作用。同时,监护人缺乏叫停作业的权威,导致无人监护现象频发。

针对承包商事故暴露出的多重问题,笔者认为需构建“全过程、穿透式、强激励、共责任”的闭环管理体系,从源头、能力、现场、长效4个维度落实防控措施。

首先是源头管控。应建立合格承包商准入机制。企业应将承包商准入作为安全管理的第一道防线,确保选择“值得管理、能够管理”的合作对象。一是构建“合格承包商库”,将安全资质、历史安全绩效、专业技术能力、作业团队稳定性作为核心入库标准,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二是推行“资质预审+现场考察”双重审核模式,核查承包商资质证书的合规性;三是签订“权责明晰、奖惩明确”的安全协议,明确安全投入具体金额、专款专用支付方式及安全绩效保证金制度。严禁非法分包、转包行为,要求承包商对所有作业人员实行“实名制备案”。

第二是能力提升。实现培训交底同质化同步化核心目标是让承包商人员具备与甲方员工同等的风险认知能力和安全操作水平。一是实施强制性、差异化入厂培训。培训内容必须涵盖“通用厂规+特定区域风险+具体作业风险”三大模块。推行“培训护照”或电子认证制度,采用“人脸识别签到+在线理论考试+现场实操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不合格者一律禁止入场作业。针对新工艺、新设备、新环境变化,及时开展“再培训、再交底”。二是推行“现场化、可视化”安全交底。作业前必须在作业现场召开交底会议,由甲方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与承包商作业负责人、一线人员共同排查风险点,明确安全要求、操作规范及应急处置措施。

第三是现场管控。构建穿透式动态监管机制。通过技术赋能与制度约束,实现对承包商作业过程“看得见、管得住”的动态管控。一是全面推行电子作业票系统,实现作业申请、审批、现场检查、作业关闭全流程线上化、可追溯。设置系统硬性逻辑约束:无有效培训记录者无法发起作业申请,审批人员必须通过人员定位和人脸识别完成现场签到确认,气体检测数据实时在线录入方可启动作业;二是强化现场监护责任落实,企业必须指派专职监护人,明确其“一票否决”的停工权限,确保监护人具备专业风险判断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严禁监护人擅离岗位或兼职履职;三是建立“甲方+总包+分包”三方联合巡查机制,定期开展联合安全检查,共同排查作业现场隐患。

第四是长效激励。驱动自主安全管理转型充分运用利益杠杆与文化纽带,推动承包商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自主管理转型。一是建立量化安全绩效评价体系,制定承包商安全绩效记分卡,核心指标包括违章发生率、隐患整改闭环率等,评价结果定期向所有相关方公开,并与双方管理层专项沟通。二是强化绩效结果刚性应用,将安全绩效与工程款支付进度、年度合同续签资格、未来项目投标优先级等直接挂钩。三是构建安全文化融合机制,将承包商员工全面纳入甲方安全文化活动。

危化品企业承包商管理的本质是企业自身安全管理体系的延伸,企业必须完成从“发包采购方”到“统筹管理者”的角色转变。最终目标是构建“风险共担、管理共治、成果共享”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让承包商从潜在风险源转变为项目安全高效运行的可靠支撑。

(作者系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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